既然约定了合同,就按照合同约定了的来。规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那么就要在什么时候终止和开始。不能够提前的,要是想要提前终止合同的话,肯定需要一定的条件。那么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?用人单位依法终止
劳动合同补偿是什么?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?
孝感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
1、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,没有任何理由,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,员工没有过错不存在《劳动合同法》39条规定的情形,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《劳动合同法》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,应该支付员工赔偿金,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本人工资,
2、用人单位依据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,其中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46条规定的,应该支付员工经济 补偿金 ,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本人工资;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0条,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,
3、员工存在《劳动合同法》39条的规定的情况,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,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,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;但是,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。
孝感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补偿
1、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=工作年限X月工资(超过12年的,按12年算);
2、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=工作年限X月工资+医疗补助费(不低于6个月工资,重病加50%,绝症加100%);
3、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=工作年限X月工资(超过12年的,按12年算);
4、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=工作年限X月工资;
5、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=工作年限X月工资;
6、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=原经济补偿金+额外经济补偿金(原经济补偿金的50%)。
孝感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
(1)一般情况下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;
(2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:
①在试用期内的,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,可解除劳动合同。
②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;
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。
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,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,没有任何理由,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,员工没有过错不存在《劳动合同法》39条规定的情形,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《劳动合同法》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,应该支付员工赔偿金,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本人工资。如果还有其他疑问,
孝感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,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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